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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退出的危险:丹麦庇护政策案例

近年来,丹麦在欧洲国家中率先出台了有害的法律和政策,阻止人们申请庇护。它自诩实行“零庇护政策”。

备受争议的《珠宝法》被多位支持限制性 政策的欧 选择退   洲政客研究,这是丹麦“范式 选择退出的危险:丹麦庇护政策案例 转变”的最大证明。该法律规定:所有寻求庇护者必须交出价值 欧元以上的财物作为担保。如果他们的庇护申请获得批准,他们就可以拿回自己的财物。如果他们的申请被拒绝并且他们离开香港,他们只能取回部分财物。如有欺诈行为,担保将彻底失效。

丹麦选择退出

由于 年 月司法和内政部选择退出 ,丹麦不参与欧盟移民 电报数据库 和庇护政策,但根据国际协议适用的都柏林和欧洲难民援助委员会 ( ) 法规除外。这意味着丹麦不属于欧洲共同庇护体系( ),该体系是一个旨在促进为寻求国际保护的人们制定统一标准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因此,丹麦尚未实施有关此类问题的指令,也无法获得 资金。事实上,从统计数据来看,丹麦的庇护处理率明显下降。 年该国仅接收了 , 名寻求庇护者,为二十年来的最低水平。多年来,丹麦一直没有为联合国难民署协调的重新安置计划做出贡献,尽管如此,丹麦曾承 么是批发呼叫路由 诺在 年提供 个安置名额,但至今尚未完全兑现。自丹麦首次撤销或拒绝延长居留许可以来

丹麦庇护政策的外部化

与英国一样,丹麦三十多年来也一直致力于推行各 望收 新加坡电话列表 购德国 种形式的庇护外部化。 年,社会民主党提出了“卢旺达计划”,设想将寻求庇护者从丹麦“转移”到卢旺达,类似于英国的计划,他们的申请将在卢旺达处理。该计划以澳大利亚备受争议的“太平洋解决方案”为基础,并将扩大丹麦遣返基础设施,包括拘留能力和引入“协助强制转移”。

年 月,丹麦议会通过第 号法案,允许将寻求庇护者转移到欧盟以外的第三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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